中国水土保持监测“天地空”一体化服务车,由山东齐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益监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应急监测与调查工作等。
中国水土保持监测“天地空”一体化服务车
主要用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益监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应急监测与调查工作等。
车型:欧汽轻客
搭载设备:近地航空监测平台(含无人机及其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微地形测量系统(野外调查系统、gps、三维扫描分析系统);水土保持地面监测系统(包括植被覆盖度、水土保持措施、土地利用、水土流失面积等因子测量设备、数据贮存与处理终端);水土保持监测设备(泥沙含量监测系统、雨量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工具箱)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制选配
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
1 基本规定
4.1.1 水土保持监测站可按照观测项目、设站目的和作用进行分
类。
1 水土保持监测站按照观测项目可以分为径流场、控制站、气象
观测场、调查样地等。
2 水土保持监测站按照观测对象和内容,分为水力侵蚀监测站、
风力侵蚀监测站和冻融侵蚀监测站等。
(1)水力侵蚀监测站是为观测水力侵蚀因子的监测站,一般布
设在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区域。
(2)风力侵蚀监测站是为观测风力侵蚀因子的监测站,一般布
设在以风力侵蚀为主的区域。
(3)冻融侵蚀监测站是为观测冻融侵蚀因子的监测站,一般布
设在以冻融侵蚀为主的区域。
3 按照管理层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分为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和
地方水土保持监测站。
(1)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是按照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布设,由国
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立的,以获取满足国家基本水土流失
及其防治措施因子信息的水土保持监测站。为大江大河或区域水土资
源利用、保护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起到骨干带动作用的水土保持监
测站。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按照重要性,分为重要站和一般站。
(2)地方水土保持监测站是按照地方水土保持区划布设,由地
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以获取满足地方基本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
施因子信息的水土保持监测站。
4.1.2 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前,应调查收集有关基本资料,如地
质、地貌、土壤、植被、气象的等自然条件和人口、土地利用、生产
结构、社会经济等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危害及其分布;水土
保持措施类型、数量、分布等。
4.1.3 水土保持监测站的布设应遵从下列原则:
1 应根据水土流失类型、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监
测站的布局。
2 应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按照水系关系合理布设控制
站、坡面径流场、气象观测场、调查样地等。
3 要与水文站、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所)、长期生态研究
站网相结合。
4 水土保持监测站的布设密度要与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的类型、
监测目的密切相关,合理确定。
(1)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
点区域适当加密。
(2)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每个三级区应布设不少于 1 个国家水
土保持监测站。各地可以根据地方水土保持区划适当加密,加密后的
监测站为地方水土保持监测站。
4.1.4 水土保持监测站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水土流失类型具有代表性,应为当地的主要侵蚀类型。
2 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生活生产方式等方面应具有
区域代表性和典型性。
3 控制站控制区域的土地利用类型应为当地主要土地利用类型。
4 各种设施设备宜集中布设,监测项目应结合在一起。
5 应具备观测要求的交通、生活条件,要比较方便。
3.1.5 水土保持监测站至少应设置 1 个气象观测场。气象观测场
建设应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规定执行。
4.1.6 水土保持监测站设施设备是指用于土壤侵蚀及其防治效
果等观测的设施设备,在选择设施设备时应注意下列原则:
1 应采用技术成熟、方法实用、质量可靠的设施设备,同时也鼓
励应用先进的设施设备。
2 在采用先进的设施设备(自动化在线监测设备)时,应进行率
定/检定。
3 要按照土壤侵蚀类型划定设施设备。
4.2 水力侵蚀监测站
4.2.1 一般规定
1 水力侵蚀监测站一般由径流场、控制站组成。还应布设观测降
水、气温等气象要素观测设施。
2 水力侵蚀监测站布设以流域水系为依托,按照点面结合、多尺
度嵌套式的方式,布设径流场、控制站,以利于开展坡面—集水区—
小流域—流域多尺度径流泥沙组网分析。
3 水力侵蚀监测站点布设流域应为分水线清楚明显的闭合流域,
流域内宜有两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措施对比的子流域,且子流域的地形
地貌、土壤地质、流域特征具有可比性。
4 水力侵蚀监测站点选址,应首先在地形图或遥感影像上初步确
定监测站点的位置:
(1)确定流域控制站的断面位置,并量算控制断面以上的流域
汇水面积、流域形状系数、河流长度、沟壑密度、平均坡度等。
(2)确定对比子流域的位置和范围,并量算对比子流域控制断
面以上的流域汇水面积、流域形状系数、河流长度、沟壑密度、平均
坡度等。
(3)确定布设径流场的位置及数量。其中径流小区应布设在坡度
和土壤条件均一、土地利用方式典型、地面平整的区域,在同一小流
域内应尽量集中。
(4)确定降水观测站的数量和具体布设位置。径流场至少布设 1
台自记雨量计、1 个标准雨量筒,小流域按照 1 台/2km
2布设。
(5)水力侵蚀监测站点布设应进行查勘,掌握监测流域内的地形
地貌、土地利用方式、耕作方式和水土保持措施等的数量和空间分布。
查勘的主要内容是:
1)流域内地形地貌、土壤、地质、植被、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
及人类活动。
2)流域的地理坐标和水系分布,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道
路等对水土流失有重要影响的工程类型和空间分布。
4.2.2 径流场布设
1 径流场由若干径流小区组成,径流小区分为标准小区、观测小
区、全坡面小区。
2 径流场应选择小流域内有代表性的坡面设置,坡面应保持原有
的自然条件。土壤剖面结构相同,土层厚度比较均匀,坡度比较均一。
3 径流小区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小区应选取覆盖度在 5%以下、坡度 5°或 15°、宽 5m,
水平坡长 20m,水平投影面积 100m
2的径流小区。
(2)观测小区应按照观测项目要求,设立不同坡度和坡长、不同
土地利用方式、不同耕作制度和不同水土保持措施的小区。每种应至
少布设 2 个。
(3)全坡面小区(自然坡面径流场)的集水区应有明确的分水线,
如分水线不明确,可人工设置围梗,已防止外水进入。
图 4-1 径流小区示意图
4 径流小区应有围梗、防护设施、集流设施等,同时应配备径流
泥沙测验的设施设备。
(1)围埂为设置在径流小区边界(除下边界)处的隔离设施。围
埂的建筑材料要求不吸水、不透水。围埂应互相连(搭)接紧密,高
出地面 10-30cm,埋入地下 20-30cm。上缘为楔形,内面垂直,外面
为斜面,以防止围埂处的降雨因滴溅进人小区内部,影响观测精度。
(2)防护设施包括保护带和截排水系统。
保护带设置在每个径流小区的两侧和顶部,宽度为 1-2m。保护
带内坡面条件与径流小区一致,也可以设置为步道。。
截排水系统设置在受洪水威胁的径流小区上部和左右两侧,规格
大小按 50 年一遇暴雨设置。
(3)集流设施包括集流槽和导流管。
1)集流槽设置在径流小区坡面下缘,垂直于径流流向,一般由
混凝土或砌砖砂浆抹面制成,长度与小区宽度一致,宽度(槽缘宽和
槽身宽)20-30cm,槽缘应与小区坡底同高且水平,槽底由两端向中
心倾斜,倾斜度以不产生泥沙沉积为准,顶部加设盖板,槽身表面光
滑,应不拦截泥沙。
2)导流管镶嵌在集流槽下游边缘中部的最低处,以输导集流槽
收集的径流和泥沙。导流管一般为 pvc 管。导流管上部与集流槽无缝
连接,不能漏水,下部通向测验设施(集流桶(池)或分流箱)或测验
设备。导流管的直径应能够尽快排出集流槽中径流。
3)全坡面径流小区因径流量大,可依据地形,在集水区出口处
采用围梗将径流直接导入测流堰。
5 径流小区的径流和泥沙,可采用人工观测或仪器自动观测。
(1)人工观测的设施主要包括集流桶(池),集流桶由厚度不
小于 0.75mm 的镀锌铁皮或钢板等材料制作。集流池用砖(石)或混
凝土浇筑而成,不能漏水。集流桶(池)底部装有排水阀,顶部加设
盖板。集流桶(池)的体积应根据当地的降雨及产流情况而定,应该
能容纳一次降雨的全部径流量。当单个集流桶(池)容积有限时,可
以多个联用。
(2)对于产流量大、集流桶(池)容积有限时,或安置区狭小
不能增加集流桶(池)等情况下采用分流箱。
分流箱可采用一级或多级分流。分流箱一般布置在集流桶(池)
前或两个(或多个)集流桶(池)之间。分流箱可制成圆柱体或长方
体,并设若干分流孔,顶部加设盖板。分流孔孔径必须一致,排列均
匀,并在分布在同一水平面上。使用分流箱前,必须进行校验求得分
流系数。
(3)集流桶(池)中收集的径流量可以采用人工观测,也可以
采用自记水位计观测。
1)人工观测是采用安装在集流桶(池)中的水尺观测,测定时
可以直接读取集流桶(池)中水面在水尺上的位置,精确到 0.1cm。
水尺安装必须牢固、垂直。
2)自记水位计观测,在集流桶(池)上方一定高度处安装自记
水位计,自动记录集流桶(池)水深变化,利用水深数据计算出产流
过程和产流量。自记水位计的分别率应达到 1mm,精度达到 1%,能够
每分钟采集并传输 1 次数据,必须支持本地和远程数据浏览、下载及
储存,能够采用太阳能及交流供电。
3)对于产流量大(全坡面径流小区等)、集流桶(池)容积有
限时,也可以在集流桶(池)上的一侧开三角口或矩形口形成三角堰
或矩形堰,同时在集流桶(池)上方一定高度处安装自记水位计,自
动记录集流桶(池)水深变化,利用水深数据和堰上水位数据,通过
事先标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计算出产流过程和产流量。
(4)径流小区产生的泥沙量可以采用人工观测和仪器自动观测。
1)人工观测集流桶(池)泥沙量的,可用采样器取样后在室内
过滤烘干,计算单位泥水样中泥沙含量。采样器可采用普通瓶式采样
器。当集流桶内泥水较多时,可以采用采样器分层方式取样。
2)仪器自动观测泥沙的,宜可以同时观测径流。观测的精度不
低于 95%。
采用全量式原理的自动观测仪器,泥沙含量测量范围 0~
500kg/m
3,泥沙量测量误差≤5%;径流量测量范围 0~20000l/h,径
流量测量误差≤5%。能够支持本地和远程数据浏览、下载及储存,能
够采用太阳能及交流供电。
采用取样式原理的自动观测仪器,泥沙含量测量范围 0~
500kg/m
3,泥沙含量测量误差≤5%;径流量测量范围 0~5000l/h,径
流量测量误差≤5%。能够支持本地和远程数据浏览、下载及储存,能
够采用太阳能及交流供电。
采用光电式原理的自动观测仪器,测量范围为 0∼ 4000ntu,分
辨率为 0.1ntu,能够支持数据存储、查询和下载。
6 在径流场或每组径流小区应安装自记雨量计,并至少安装 1 个
雨量筒。雨量计和雨量筒的安装、观测等应按《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2015)的规定进行。
7 径流场基本的仪器设备配置见表 4-1。
表 4-1 径流场仪器设备配置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测尺、水尺 把 2~3
2 测绳 条 1~2
3 采样器 个 5
4 取样瓶 个 100
5 雨量筒 件 2~3
6 自记雨量计 台 1~2
7 自记水位计 台 1 按照每个集流桶(池)配置
8 避雷系统 套 1
9 气象站 套 1 按照气象观测要素进行配置
10 土壤水分测定仪(tdr) 台 1
11 土壤理化性质测定设备 套 1
12 植被覆盖度摄影测量仪 套 1
13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 套 1 每个小区 1 套
14 远程数据集成与传输设备 套 1
15 数据采集存储与处理设备 台 1
16 视频监控系统 套 3 每个径流场至少配置 3 套
注:表中仪器设备,建议尽可能采用自动观测仪器,并做好检定/校准。
8 每个径流小区周围应布设观测步道,以便技术人员观测;若径
流小区周围人畜活动频繁,应设围栏保护。
9 径流小区设施技术要求:
(1)精度与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径流小区面积误差±0.1%。
2)集流桶(池)和分流箱基座应稳定,水平误差±2mm,容积误
差±1%。
3)集流桶(池)内径流、泥沙测量误差±2mm。
4)径流量、泥沙含量测量误差≤5%。
(2)整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径流小区围埂、集流槽、导流管、分流箱和集流桶(池)等
设施设备应按顺序严密衔接。
2)径流小区周围 10m 范围内无 6m 以上的树木和建筑物。
(3)集流桶(池)、分流箱等设施设备基础坚固,工作期不沉
降,无破裂;集流桶口一般用 6mm 或 8mm 钢筋箍筋保证其不变形。
4)围梗排列顺直平整,小区标牌明显,设备标号清晰准确,集
流桶(池)内壁规整、平滑、清洁、无杂物残留,排水阀开闭灵活,
不漏水。
5)径流小区的径流泥沙监测设施应按照 50 年一遇暴雨标准设
计。投入使用的各类设备,应定期检定/校准,以保证观测精度。
10 全坡面小区(自然坡面径流场)应根据区域的典型坡度、土
壤和土地利用类型确定,应按照 50 年一遇暴雨标准设计。仪器配备
参照径流小区的仪器设备标准。
4.2.3 控制站布设
1 控制站分为小流域控制站和河流控制站。
小流域控制站的控制面积一般以小于 50km
2为宜。河流控制站一
般为共享的水文测站,控制面积以不超过 1000km
2为宜。
2 小流域控制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沟道顺直、河床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观测设
施的沟道段。沟道顺直长度不宜小于洪水时水面宽度的 3~5 倍。观
测段宜避开回水、支流汇入、冲淤变化、分流、斜流、严重漫滩等不
利影响,避开妨碍观测工作的地貌、地物。结冰河流还应避开容易发
生冰塞、冰坝的地段。若沟道段有急滩、跌水、石梁、天然卡口等,
观测段宜选在它们的上游。
(2)依据小流域沟道水系相互关系,在小流域出口处布设控制
站,在其内子小流域出口处布设控制站,形成嵌套布设格局。在小流
域内的宜布设径流场,形成从坡面到子小流域、到小流域的嵌套式综
合观测体系。
图 4-2 控制站布设示意图
3 河流控制站共享的水文测站一般选择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径流
场、小流域控制站)所在河流水系上、下游的水文测站,并具有开展
泥沙观测的条件,以形成水文测站与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嵌套关系。
可共享水文测站数量的基本要求,可按照《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sl34—2013)5.0.4、5.0.5 规定执行。
4 小流域控制站的设施一般包括量水建筑物及其辅助设施。
(1)小流域控制站的量水建筑物分为测流堰和测流槽。
小流域控制站常用的测流堰类型有:薄壁堰、三角形剖面堰、矩
形宽顶堰等。
小流域控制站常用的测流槽类型有矩形长喉道槽、梯形长喉道
槽、巴歇尔槽及复合槽。
图 4-3 三角形薄壁堰示意图 图 4-4 矩形薄壁堰示意图
图 4-5 三角形剖面堰示意图 图 4-6 矩形宽顶堰示意图
图 4-7 矩形测流槽示意图 图 4-8 三角形测流槽示意图
(2)辅助设施包括观测室、观测井、进水口、导水管、引水墙、
沉沙池、水尺、水准点等。
观测室一般修建在量水建筑物的一侧,室内设有观测井,主要用
于安置水位计、取样器等观测仪器。一般面积为 20—30m
2。
观测井通过导水管、进水口与量水建筑物上的水体相通,一般用
于安装浮子式水位计观测水位。观测井以圆形为主,直径不小于60cm。
引水墙一般成“八”字形,常采用混凝土浇筑,用于将河道内所
有水流导入量水建筑物。
图 4-9 复合型侧流槽示意图
沉沙池修建在量水建筑物下游,用于收集推移质泥沙,一般用混
凝土浇筑而成,其大小以能容纳一次洪水携带的所有推移质泥沙量为
原则。
水尺安装在量水建筑物上用于人工观测水位。水尺布设安装按照
《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4.1.4 的规定执行。
小流域控制站的水准点应设在地形稳定、便于引测和保护的地
点,一般设置 1 个基本水准点和 1 个校核水准点。水准点标识形式选
择和埋设按照《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3.2 的规定执
行。
5 小流域控制站建成后应率定/检定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后,方可
使用。
6 小流域控制站设计按照《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规范》(sl 537 —2011)“4 测流堰测流”“5 测流槽测流”的规定执行。
7 小流域控制站监测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流域控制站的测流范围应满足最小流量、最大流量测流
的要求。
(2)小流域控制站的测流断面应规整、表面平滑,与上、下游
河道衔接合理。当上、下游河段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护坡、护岸、
护底及渐变段等人工修建,以满足长期观测要求。
(3)小流域控制站的尺寸设计一般按照 50 年一遇暴雨设计、100
年一遇暴雨校核。
(4)水位观测井应靠近测验断面,规格适宜进行人工维护作业。
(5)水尺应布设在测验断面处,刻画清晰,并涂抹荧光以便于
夜间观测。
(6)小流域控制站的测流断面宽度超过 3m 时,应加设工作桥,
工作桥一般采用钢木结构。
(7)小流域控制站的校验断面设在量水建筑物的上游和下游,
同时要设固定断面桩。断面桩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和木质材料制成,标
志清晰。
(8)有推移质测验任务的小流域控制站,在量水堰槽的下游设
置沉沙池(推移质测坑)。沉沙池的长与堰槽宽一致,深为最大粒径
的 100~200 倍,容积以能容纳设计洪水时的推移质量为准。
8 小流域控制站的水位观测设备按照《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4 水位观测设备”的规定执行。采用浮子式水位计
时,应设置观测井。采用超声波水位计时,可不设置观测井。
9 小流域控制站泥沙可采用采样器或测沙仪进行测验。具体要求
按照《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t 50159—2015)的规定执行。
10 每个小流域控制站所在地应安装 1 台自记雨量计,并至少安
装 1 个雨量筒,雨量计和雨量筒的建设与配置应按照《降水量观测规
范》(sl 21—2015)的规定执行;同时,在小流域控制站控制断面
以上的流域内按照 1 台/2km
2的布设密度,布设自计雨量计观测流域
面雨量。
11 小流域控制站基本的仪器设备配置见表 4-2。
表 4-2 小流域控制站仪器设备配置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说明
1 水尺 把 5
2 自记水位计 台 5
3 流速仪 台套 1~2
4 照明设备 台 1~2
5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件 2~3
6 推移质泥沙采样器 件 2~3
7 浮标 个 5~10
8 雨量筒 件 1~2
9 自记雨量计 台 1~2 流域内按1台/2km2的布
设密度布设
10 悬移质泥沙测沙仪 套 1~2
11 泥沙颗粒分析设备 套 1~2
12 水质分析设备 套 1~2 简易分析设备
13 视频监控系统 套 1~2
14 野外数据采集存储传输设备 套 1-2
12 小流域控制站设施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堰槽法测流和断面测流设施工作环境应按《水工建筑物与
堰槽测流规范》(sl537—2011)的规定执行。控制站的设施应保证
安全可靠,并坚持常年观测。
(2)精度与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观测按照《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的规定
执行。
2)径流、泥沙测验按《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规范》(sl537 —2011)、《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t 50159-2015)的规
定执行。泥沙含量测量误差:≤5%。
3)样品采集量应大于 1l,测验精度±0.01g,定容精度±0.1ml。
4)雨量观测精度按《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2015)的规定
执行。
5)水质观测取样、处理、分析精度按《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的规定执行。
(3)整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站测流堰槽设置合理,与上、下游河道应紧密衔接,结
构严谨
2)观测井、观测桥、推移质测坑与堰槽相互连接,配合紧密。
3)降水观测设施应均匀配置,密度适中。
(4)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流堰槽及其所有附属设施外观平直、无明显凹凸起伏,无
裂缝及破碎。
2)钢结构设施无开裂,无脱漆锈蚀。
3)观测井及廊道无淤积和杂草堵塞。
4)水尺、标桩等标志编号清晰、整洁干净。
(5)对流量变幅较大的流域,应设计成复式测流堰槽,以提高
测流精度。
13 河流控制站的建设标准按照《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规范》
(sl537—2011)、《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河流
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t 50159-2015)等标准执行。
4.3 风力侵蚀监测站
4.3.1 风力侵蚀监测站监测设施一般包括集尘监测设施、风力侵
蚀强度监测设施,还应布设观测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观测设施。
4.3.2 在风蚀强烈、人类活动稀少的地区,可以设置简易的风力
侵蚀监测设施进行观测。
4.3.3 降尘监测设施是指用来收集和测定监测区域某一时段内
沙尘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物物理及化学成分的设施设备。
1 降尘监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降尘观测场的地形地貌应具有代表性,四周应空旷开阔,
无高大建筑物和树木。
(2)降尘收集设施应平台完整,规格一致。设施配置应按照《环
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5)相关规定执行。
(3)风向、风速监测设施,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gb/t 35227 —2017)的规定执行。
2 降尘监测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降尘观测场面积宜不少于 4 万 m
2。在观测场内应设置至少
1 个面积不小于 1 万 m
2的观测区。观测区地面宜保持自然状态,地表
起伏状态和植物状况应具有代表性。生产建设项目降尘观测场面积不
小于 1000m
2。
(2)观测场应设置观测场标识(标牌)及围栏等观测场的保护
设施等。围栏不能影响通风。
3 降尘监测设施主要包括集尘缸、集尘缸放置平台及其辅助设
施。
(1)集尘缸由收集缸、筛板和围环构成。集尘缸为内径 300mm
±1mm、高 600mm、缸底平整的圆柱体。每一个观测场内应设置不少
于 3 个的降尘观测点,每 1 个降尘观测点的间距不小于 50m。每一个
降尘观测点应安置 3 个集尘缸,每 1 个集尘缸的间距应大于 50cm。
(2)集尘缸放置平台由顶板和支架构成。顶板为 100cm×160cm
的长方形平板。支架为支持顶板的四脚架,垂直高 2~12m,支架安
置要保证顶板保持水平并稳定牢靠。
(3)辅助设施设备为防止集尘缸和支架倾倒的固定设备。一般
用一个卡箍固定集尘缸;支架一般用 3~4 根锚索拉紧固定;爬梯及
护栏为供观测人员上下工作的设施,可与支架连体,也可独立设置。
4 降尘监测设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降尘观测场应设在远离人、畜活动的空旷区,并有固
定的标识(标牌),配有必要的生活和工作设施。
(2)集尘缸口圆环内径误差±1mm。集尘缸缸壁应垂直光滑,形
状规则,口缘向外倾斜。支架要用油漆涂成蓝色或绿色,质地均匀。
集尘缸材料以不影响缸内集尘物的化学分析为准,一般为玻璃或陶瓷
材料;支架为角铁或不锈钢。集尘缸及支架质量牢靠并与拉索紧密配
合;集尘缸具有耐-50~ 50℃高低温的性能。
3.3.4 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是指监测某一地表类型在特定气
候条件下,一定时段单位面积风力侵蚀量及其影响因子的设施设备。
一般包括集沙仪、测钎和风蚀桥,以及观测气象要素、地面组成物质
与植被的设施设备。
1 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场的地形地貌应具有代表性,下垫面应均匀,并避免
强烈干扰。
(2)风力侵蚀强度监测可以使用集沙仪法、测钎法和风蚀桥法。
每一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几种方法组合使用,以便相互校验。
(3)风速、风向监测设备应设置在观测场中部。风速、风向监
测设备的设置高度一般为 2m。若不在监测场内设置,距离观测区不
应超过 1km。也可以在观测场的中央置 1 座 4-12m 沙通量塔,一般沙
通量塔应包括 2--6 个风速仪(0.5m、1m、2m、4m、8 m、12 m 处)
和 1 个风向传感器(2m 处);1 个雨量计;2 个气温传感器(0.2m 和
2m 处),1 个气压传感器;1 个相对湿度传感器(2m 处);1 个土壤
温度传感器(土中 0.02m 处);5 个土壤水分传感器;1 个数据采集
仪和数据传输设备。
(4)风速、风向监测设备配置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gb/t
35227—2017)的规定执行。
(5)若需要进行地形、土壤、植被、下垫面粗糙度、田间管理
措施等观测,可选择相关设施设备。
2 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侵蚀强度观测场面积宜不少于 4 万 m
2。在观测场内应
必须设置干松裸露、地表起伏较平缓的至少 1 个面积不小于 1 万 m
2
的观测区。观测区地面宜保持自然状态。生产建设项目风力侵蚀强度
观测场面积不小于 100m
2。观测场(或单一观测区)保护设施宜采用
刺丝围栏。
(2)集沙仪为高 0.5m、宽 0.3—0.5m、厚 2.0—3.0cm 的扁平金
属盒式设备。一般由进风口、出风口、集沙室几部分组成。有旋转式
集沙仪、单向固定式集沙仪、多通道集沙仪。可根据监测目的选择不
同的集沙仪:
1)观测单一风向风沙流的输沙蚀强度,宜采用单向固定式集沙
仪。
2)观测多风向风沙流的输沙蚀强度,宜采用旋转式集沙仪。
3)若需要观测不同高度处风沙流的输沙蚀强度,应采用多通道
集沙仪,分格间隔 1—2cm,进沙口隔板厚应小于 0.2mm。
4)若不需要观测风蚀物随高度的变化,宜采用单路集沙仪。
(3)测钎设施包括测钎、测片和彩条三部分。测钎是测定风蚀
量和风蚀强度的光滑细长的金属杆,直径 2~5mm,长约 60~100cm,
顶端有一小环,且有一定钢度,不易弯曲。测钎上一般有测片和彩条。
测片为一中心开孔(孔径略大于测钎直径,测钎从侧片中心开孔穿过)
的圆形片。彩条为标识设备,系在每一测钎顶圆环上。
(4)风蚀桥是测定风蚀量和风蚀强度的工具,用不易变形的不
锈钢管制成的桥型框架,由两根桥腿和一个横梁组成。布设与主风向
相垂直的单排或多排状,排距大于 50m,桥距 10m。
(5)在地面条件容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利用集沙仪布设成“风
蚀圈”观测风蚀强度。“风蚀圈”直径 60~100 m,在“风蚀圈”上
每 22.5°布设一台旋转式集沙仪,共布设 16 台集沙仪,每次大风后
根据风向观测记录判定主风向,确定风蚀圈的输入边和输出边,利于
输入边和输出边上布设的集沙仪观测数据,计算出风蚀圈内的风蚀
量。
3 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要在固定的观测场内进行,观测场设有
固定的标识。观测场应有固定的建筑设施,供存放设备及观测人员居
住、测量、分析、化验之用;用固定的步道,便于交通。
(2)集沙仪的集沙效率必须在率定/检定后使用;集沙仪进沙口
面积误差±0.1%,高度误差±0.5cm;沙物质收集器应透气、不漏沙;
每次观测后,应仔细清理出收集袋中的沙土,称重精度为±0.01g。
测钎法和风蚀桥法测量精度为±1mm。
(3)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整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场各配套设施布设有序,互不干扰,并对大气通行无扰
动。
2)集沙仪底面与监测场地面接触紧密,稳定牢固。
3)测钎与风蚀桥一般插入地面(20~30)cm。沙漠地区插入地
面 40~50cm。插入时,既要防止对地面的破坏,又要防止风蚀桥对
气流的影响。
(4)风力侵蚀强度监测设施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沙仪表面光滑,旋转式集沙仪转动灵活,多路集沙仪隔档
牢固。
2)测钎顺直光滑,无弯曲和折裂,测钎上有连续刻度,测片配
套合理。
3)风蚀桥面板与地面基本平行,面板刻有 10cm 宽度的控相间
距,支柱可靠牢固
3.3.5 简易风力侵蚀观测场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 观测场地选择应具有代表性,面积不小于 20m×50m,标桩不少
于 9 根,要求下垫面均匀一致,并避免强烈干扰。
2 有条件的地方在风蚀观测场中部设置风向、风速监测设备。若
不设置这些设备,可借用附近的气象站资料,但应有率定说明。
3 风向、风速监测设备的设置高度一般为 2m。
4 简易风蚀观测场的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设施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标桩。混凝土标桩规格为10cm
×10cm×100cm 的预制件。
(2)桩体用油漆涂成白色和间隔为 10cm 的红白色,桩顶平整编
号。
(3)标桩布设时应采用方格状、梅花状、带状,尽量避免线状, 桩间距不应小于 2m。
(4)标桩埋入地面 60—80cm,地面出露 20—40cm,顶部要有明
显标志。
(5)每次测量时应测量标桩上同一标志处距地面的距离,允许
误差为±0.2mm。
(6)观测场周围应布设铁丝围栏保护标桩安全.
4.3.6 风力侵蚀监测站基本的仪器设备配置见表 4-3。
表 4-3 风力侵蚀监测站设备配置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说明
1 集尘缸 个 10~25
2 风速仪 套 2~3
3 风速、风向测定设备 套 5~10
4 测钎 个 500~1000
5 集沙仪 台 50~100
6 风蚀桥 件 50~100
7 烘箱 台 1~2
8 天平 台 2~3
9 卡尺 把 10~20
10 钢板尺 把 10~20
11 土壤水分测定设备 套 2~3
12 土壤颗粒分析设备 套 2~3
13 气象站 套 1~2
14 坩埚 个 5~9
15 洗涮设备 套 2~3
16 视频监控系统 套 1~2
17 野外数据采集存储传输设备 套 1~2
4.4 冻融侵蚀监测站
4.4.1 根据冻融侵蚀监测目的和监测内容,冻融侵蚀监测设施分
为寒冻剥蚀监测设施和热融滑塌监测设施。
寒冻剥蚀监测设施主要是监测高寒地区寒冻风化、冰劈作用及人
为活动导致的寒冻剥蚀及影响因素实施测验的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寒
冻剥蚀观测设施、气象观测设施、分析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
热融滑塌监测设施主要是监测冻土区缓坡坡面受气温变动影响,
发生在解冻面以上消融层的滑塌、泥流等侵蚀的监测设施设备;主要
包括热融滑塌的面积、厚度观测设施,分析调查坡面特性、植被盖度
及物质组成的设施,以及气象观测设施等。
4.4.2 冻融侵蚀监测站设施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寒冻剥蚀
(1)观测场应有代表性,坡面应均整,无突兀危岩,有设置测
钎的条件。
(2)观测场的观测坡脚应有收集台及收集栏,不受洪水威胁,
无其它干扰破坏。
(3)观测场至少应有阳坡(正南面)和阴坡(正北面)两个标
准坡面。
(4)监测场应配置气温、风速风向、降水、地温、日照等观测
设施。具体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自动观测》(gb∕t 35237-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gb/t 35227-2017)的规定执行。
2 热融滑塌
(1)观测场应具有代表性;
(2)观测场应设置在缓坡上,周围应无高大物体影响,较空旷。
(3)观测场顺坡设置成矩形,面积不小于 200m
2。观测场在四
个坡向设置的情况下,可不重复设置。在一个坡向情况下,应有 1~
2 个重复设置。
(4)观测场应设置基准桩和校验桩,要求通视良好,观测仰角
和俯角在 30°以内。观测场标桩应成网(排)状配置,稳定可靠,
在人畜(兽)活动区应设围栏保护。
4.4.3 气象观测设施应建在观测场区,配备必要监测设备。并配
置降水、风速风向、地温、气温、日照等必要的监测设备。
4.4.4 冻融侵蚀监测站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寒冻剥蚀
(1)为测定坡面剥蚀厚度,测钎应按照网状(面观测)或带状
(条带观测)布设,测钎间距 1.5~2.0m。测钎长度为 30~50cm、直
径 10~12mm,顶端刨光并有十字刻线,另一端为尖形或偏刃形,表
面用涂红、白漆相间涂刷并编号。
(2)收集栏应设在坡面脚下平台,以收集泻积物。收集栏一般
设置双层,内层用木板、木桩围成骨架,其上铺设耐用织物,封闭严
密,收集片、碎屑泻积物。外层用木桩(或钢筋混凝土桩)及普通镀
锌铁丝网围起,收集滚动粗大坠积物。
2 热融滑塌
(1)标桩用钢筋混凝土制作,直径 7~10cm,长度 30~50cm,
桩顶中心设小钉,用红、白彩漆相间涂刷并编号。标桩成网状或排状
打入地下,标桩间距 5~10m,打入深度不超过 15cm。
(2)基桩及校验桩直径为 10~12cm,长度 50~70cm(大于解冻
层厚度),用钢筋混凝土制成,桩顶有出露钉头,并刻十字线,埋入
不受干扰的观测场附近,埋入深度应大于解冻层厚度。其中校验桩最
好选在基岩露头处。
4.4.5 冻融侵蚀监测站监测设施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寒冻剥蚀
(1)观测场地观测面不受周围局部地形影响,避免人为活动影
响和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威胁,应有巡视、观测道路及爬高设施。
(2)测钎网(带)设置后,观测时用钢丝连接(或直尺连接),
量测控相距 10cm,测量精度±1mm。用围栏收集法全部收集称重,精
度±1.0g,面积量算相对误差± 1.0%。
(3)观测场整体布局应紧凑,尽量互相靠拢。每一观测场,坡
面与坡脚设施配套,相互校验。
(4)观测场应采用自然坡面,一般无需人工修整,并设警示牌
保护。
2 热融滑塌
(1)热融滑塌观测期为 5~9 月,监测场应有安全保障、交通便
利,分析处理场所应有水电设施。
(2)标桩位置精度±1cm,位移误差±1cm,高度误差±1mm。温
度观测精度±0.1℃。
(3)监测场保持自然坡面,无需人工整理,设栏保护。
4.4.6 冻融侵蚀监测站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测量设备、处理分析设
备等。设备配置参见表 4-4。
表 4-4 冻融侵蚀监测站设备配置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说明
1 经纬仪 套 1~2
2 水准仪 套 1~2
3 测尺 套 20~30
4 钢尺 套 20~30
5 卷尺 套 20~30
6 气象站 套 1~2
7 钢丝 条 50~100
8 尼龙丝 条 50~100
9 烘箱 台 1~2
10 量筒 个 10~30
11 量杯 个 10~30
12 天平 台 2~5
13 地质罗盘 套 3~5
14 土壤颗粒分析设备 套 1
15 全站仪 套 1
16 摄像头 套 1~2
4.5 监测站自动化建设
4.5.1 水土保持监测站自动化建设应包括传感器、数据采集器、
传输和供电设施等设备的选择及安装调试。
1 水土保持自动化监测设备应经过国家授权质检或其他机构的
产品型式试验检测。
2 水土保持自动化监测设备适用性可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类
型选定。
3 自动化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应优先考虑存储在数据采集器中。
数据采集器的容量应达到 2mb 以上,同时具有远程传输和管控功能。
4 自动化监测设备供电方式可优先采用 12v、24v 电瓶和太阳能
供电,有条件的可使用交流供电。
4.5.2 传感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适应使用环境,并
能与数据采集器相匹配。
4.5.3 信息传输方式可优先选用无线公网,无线公网未覆盖区可
选用超短波或卫星信道。
4.5.4 安装设备前应对土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项设备
及附件的机械和电气性能应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联试,包括下列检
查内容:
1 蓄电池应在使用前做好充电准备,并根据仪器设备的耗电情况
确定电池的更换时间。
2 各类传感器,除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外,还应进行标定。
3 通信设备、数据采集器在安装调试前,应检查其出厂前主要指
标测试和联机试验的合格证明,查看其包装和外观有无损伤。一般应
在室内进行模拟试运行实验,按照系统设计的技术指标考核系统各部
分协调工作情况。
4 配置避雷设施,具体要求按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gb50343-2012)执行。
4.5.5 设备安装和检查应按照产品使用手册或产品说明书和相
关规程要求进行。
传感器安装后应模拟参数变化进行现场准确度校验,若准确度达
不到要求,应检查原因加以排除,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设备安装后应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包括模拟传
感器参数变化、发送数据以及固态存储器数据的写入,读取和监测数
据的一致检查,
系统安装结束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联调和性能测试。
4.6 监测站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建设
4.6.1 监测站生产生活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
用房、办公设备等。
4.6.2 监测用房包括观测用房、实验室、设备房、资料分析室和
生活辅助用房等,具体配置见表 4-5。
表 4-5 水土保持监测站用房配置表
监测用房类型 面积(m
2) 备注
分析实验室 50
野外观测用房 30 按照每一个控制站、每一
个观测场配置
设备、物资管理用房 30
资料分析室 人均 10
职工宿舍 人均 15
文体活动房 20
配电室 10
食堂 20
卫生间 10
分析实验室可参考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做
好水、电、通风、防雷、防腐蚀、控温、消防、紧急救援等设施。
观测用房应满足避雨、防雷、存放设备等要求,配备电源和水源
等设施。
办公用房应配备桌、椅、柜等办公设施,配备电话、传真机和互
联网等设备。
4.6.3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电话、传
真机等,数据分析管理软件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软件、遥感图像处理软
件、应用软件等。办公设备见表 4-6
表 4-6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办公设备配备表
设备名称 单位 基本配备要求 备注
办公设备
台式计算机 台 1 台/人
便携式计算机 台 1 台/站
打印机 台 1 台/站
传真机 台 1 台/站
扫描仪 台 1 台/站
电话 台 1 台/站
平板电脑 台 2 台/站
摄像机 台 1 台/站
办公桌椅 套 1 套/人
对讲机 部 4 部/站
监测数据分
析管理软件
数据管理软件 套 1 套/站
4.6.4 水土保持监测站分析实验室设备包括室内分析、处理、测
验等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见表 4-7。
表 4-7 分析实验室设备配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取土钻 件 1~2
2 取土环刀 个 30
3 土样盒 个 50
4 铝盒 个 100
5 烘箱 台 1~2
6 烧杯 个 20~50
7 量筒 个 2~5
8 量杯 个 2~5
9 电子天平 台 2~3
11 过滤装置(或分沙器) 套 1~2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2 温度计 只 3~5
13 比重瓶 件 2~5
14 干燥器 台 3~5
15 分沙器 件 1~2
16 取样瓶(1000ml) 个 100~200
17 比重瓶 件 2~5
18 温度计 只 3~5
19 洗刷设备 套 2~3
20 坩锅 个 5~9
21 沙尘颗粒分析设备(激光粒径分析仪 套 1
22 土壤颗粒分析设备(人工) 套 1
23 土壤养分速测仪 台 1
25 土壤有机质测定仪 台 1
26 土壤酸碱度检测仪 台 1
27 通风柜 套 1
28 新风机 台 1
29 超净实验台 m² 10
30 实验用纯水机 套 1
31 空调 台 1
32 冰箱 台 1
33 雨滴谱仪 套 1
34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套 1
4.6.5 水土保持监测站可按照 1 套/站标准配置小型无人机。
4.6.6 水土保持监测站应修建监测站至监测用房的生产生活道
路。应根据需要修建连接监测站至对外公共交通的道路。
4.6.7 水土保持监测站应根据需要配置生活及生产用电设施。
4.7 设施设备维护与检测
4.7.1 水土保持监测站管理单位应定期巡查(检查)监测站的基
本监测设施和技术装备,对基本监测设施的重点部位应重点检查。发
现设施损坏或设备出故障后,应及时维修更新,必要时进行更换。
4.7.2 监测设施设备每半年检修保养一次,包括擦拭、清扫、润
滑和调整设备等,以维持和保护设备性能及技术状况。特别是常用监
测设备在监测前和每一次监测完成后均应进行实地检查,清淤除杂并
校核其精度,使其符合计量与质量标准。
4.7.3 监测设备应每年进行比测、检验和校准。
4.7.4 仪器设备更新频率应按照使用质量保证年限进行。
4.7.5 水土保持监测站数据采集和管理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监
控、管理和优化升级。
4.8 水土保持监测站代码
4.8.1 水土保持监测站的编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科学性。监测站的编码及代码格式应充分体现监测站所属上级
监测机构、所在区域土壤侵蚀类型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类别、等级
等信息,满足监测站分类、检索等管理要求。
2 唯一性。各个监测站与所编代码应——对应,保证信息存储、
交换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3 完整性和可扩展性。所编代码应包括正在运行的所有监测站,
监测站编号序列以省为编码单元。在代码格式上留有预留码,以适应
监测站扩展的需要。
4.8.2 水土保持监测站编码对象应为已纳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
网络管理的监测站。临时设置的水土保持监测站不予以编码。
4.8.3 参照《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sl/t 213-2020)的
有关规定,水土保持监测站编码规则由英文大写字母(i、o、z 舍弃)
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 18 位。分别代表水利对象水土保持监测站分
类代码、所属流域水系、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水土保持监测站编号、水土保持监测站类型、所属国家水土保
持监测网络级别、土壤侵蚀类型区及土壤侵蚀类型区预留码。水土保
持监测站编码结构图见图 3—10。
图 4—10 水土保持监测站编码结构图
4.8.4 水土保持监测站代码格式
1 水利对象水土保持监测站分类代码应由 5 位组成,分别为 2 位
英文大写字母(ms)和 3 位阿拉伯数字(002)。
2 监测站所属流域水系代码应由 2 位字母组成,分别表示一级
和二级流域(水系)码。监测站所属流域水系代码引自《中国河流名
称代码》(sl 249—2012)。
3 监测站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代码应
由 2 位数字组成,监测站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代码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16)。
4 水土保持监测站编号应由 3 位数字组成,分别按 001~999
并以省为单元按顺序编码。其中编码 001~100 表示监测站所属国家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级别为水土保持监测中心;101~200 表示监测站
所属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级别为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其他监测站
编码取值均以省为单元按 201~999 顺序编码。
5 水土保持监测站类型应由 1 位数字组成,分别取值 1、2、3、
4、5、6、7。水土保持监测站类型代码见表 4-8。
表 4—8 水土保持监测站类型代码
监测点类型 代码 监测点类型 代码
径流场 1 冻融侵蚀观测场 5
小流域控制站 2 共享水文站 6
自然坡面径流场 3 其他 7
风蚀观测场 4
6 水土保持监测站级别码应由 1 位数字组成,表示监测站所属
级别,分别取值 1、2、3、4、5、6、7。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级别代码
见表表 4-9。
表 4—9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级别代码
监测网络级别 代码 监测网络级别 代码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1 利用现有水文站 5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2 水土保持科研院(所) 6
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3 其他 7
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4
7 土壤侵蚀类型区码应由 2 位数字组成,第一位表示全国一级
主壤侵蚀类型区码,分别取值 1.2、3。第二位表示全国二级土壤侵
蚀类型区码,分别取值 1、2、3、4、5。全国一级、二级土壤侵蚀类
型区代码见表 4—10。
表 4—10 土壤侵蚀类型区代码
一级 二级
类型 代码 类型 代码
水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 1
西北黄土高原区 1
东北黑土区 2
北方土石山区 3
南方红壤区 4
西南土石山区 5
风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 2
三北戈壁沙漠及沙地风沙区 6
沿河环湖滨海平原风沙区 7
冻融侵蚀为主的类型区 3 北方冻融土侵蚀区 8
青藏高原冰川侵蚀区 9
8 土壤侵蚀类型区预留码应由 2 位数字组成,为预留土壤侵蚀
类型区码。用于各大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全国二级土壤侵蚀分区的基础上再细分三级区、各大流域、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定义
编码。本规范中统一填写为“00”。
4.8.5 水土保持监测站代码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 监测点所在县(市)名称。
2 监测站所在乡镇(村)、小流域(沟道)名称或现有水文站名称。
3 监测站监测类型。
5 水土保持定位观测内容与方法
5.1 径流场观测
5.1.1 径流场观测项目应包括气象、径流、泥沙、水土保持措施
防治效果、植被覆盖度、土壤理化指标等。径流场基本情况表见附录
a.1。径流小区基本情况表见附录 a.2。
5.1.2 气象观测主要是降水观测。降水观测应采用观测降水总量
和降水过程,观测的方法可采用自计雨量计、自动气象站、雨量桶。
具体观测要求按照《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2015)有关规定执行。
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a.3。
5.1.3 径流泥沙观测应观测径流场径流小区每场降水产生的径
流量和泥沙量。在设施设备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观测径流小区产水
产沙的过程。采样记录采用统一设计的原始记录表,详细准确记录每
项观测内容,并计算径流量、含沙量、侵蚀产沙量。记录表格式参见
附录 a.4。
径流量和泥沙量观测的量水设备为集流桶(池)时,应对所有采
集到径流泥沙样的径流桶(池)量取水位高度并采集径流含沙量。通
过计算,获取一次降水过程中径流小区的土壤侵蚀总产沙量。
径流量和泥沙量观测的量水设备为自动集流桶(池)时,应能够
直接获取一次降水过程中径流小区土壤侵蚀总产沙量、含沙量、径流
量。
5.1.4 径流场的土壤水分观测,采取取土样方式或土壤水分测定
仪(tdr 或 fdr)观测水分的,应按照旬观测径流小区的土壤水分,
并在发生降水的前、后应各观测一次。采取自动化在线观测的,应从
每日 8:00 开始,每间隔 6h 采集信息 1 次,每日 8:00 应打包上传前
一日 8:00 后到今日 8:00 监测的的数据,上传次数宜为 1 日 1 次。具
体观测要求参照《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2015)有关规定执行。
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a.5、附录 a.6。
5.1.5 径流场观测坡度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应布设多个不同坡度
的径流小区观测产生的径流量和泥沙量,其中至少应有 1 个标准小区
作为对比小区;径流小区的坡度可根据当地地形条件确定,连续或断
续地分别取 3º、5º、10º、15º、20º、25º和 35º等。记录表格式参见附
录 a.2、附录 a.4。
5.1.6 径流场观测坡长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应布设多个相同坡
度、不同坡长的径流小区观测产生的径流量和泥沙量,其中至少应有
1 个标准小区作为对比小区;径流小区的坡长应根据当地地形条件确
定,连续或断续地分别取 10m、20m、30m、40m 和 50m 等。记录表格
式参见附录 a.2、附录 a.4。
5.1.7 径流场观测林草覆盖度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对于作物、草
地和林地径流小区,应每年在作物、草和林木生长季,按照旬观测小
区植被覆盖度,观测不同林草覆盖度情况下径流小区产生的径流量和
泥沙量。降水后应加测一次。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a.4、附录 a.5。
5.1.8 径流场观测林地郁闭度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应每年在树木
生长季,按照半月观测林地郁闭度,观测不同郁闭度情况下径流小区
产生的径流量和泥沙量。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a.4、附录 a.5。
5.1.9 径流场观测作物经营管理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应布设有多
个径流小区进行观测,并至少要有 1 个标准小区作为对比小区,其余
径流小区应根据当地的主要作物及其经营管理方式分别布设,在每次
降水后观测径流小区产生的径流量和产沙量。在土地翻耕期、整地播
种期、苗期、成熟到收获期及收获以后等不同作物期进行观测,观测
植株高度、覆盖度、叶面积、土壤容重和地表糙率等。记录表格式参
见附录 a.7。
5.1.10 径流场观测不同水土保持措施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应布
设多个径流小区进行观测,并至少要有 1 个标准小区作为对比小区,
其余径流小区应根据当地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来确定,也可根据《水
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15772—2008)来确定。应观测每
次降雨特别是暴雨后径流小区的产生的径流量和产沙量,以评价各种
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记录表按照附录 a.2、附录 a.4 执行。
5.1.11 径流场的每个径流小区,每 6 个月应进行一次土壤有机
质含量、土壤渗透率、土壤导水率、土壤粘结力等的测定;每 3~4
年应当进行 1 次土壤机械组成、土壤交换性阳离子含量、土壤团粒含
量等的测定。
5.1.12 自然坡面径流场的观测项目和方法,可参照本节径流场
观测项目和方法的要求执行。
5.1.13 根据各地沟蚀实际情况,选择典型地段定期观测沟头前
进、沟底下切、沟岸扩张和沟蚀量。
5.2 控制站观测
5.2.1 控制站的观测项目应包括水位、泥沙、气象以及流域背景
值等。流域基本情况表见附录 b.1。控制站监测设施设备记录表见附
录 b.2。
5.2.2 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工观测。水位观测的定时观测时间为北京标准时间 8 时。在
西部地区、冬季或枯水期 8 时观测确实有困难的,可根据情况,经主
管领导机关批准同意后,改为其它时间定时观测。
(1)水位观测的段次应根据控制站所处的小流域(河流)特征
及水位涨落变化情况合理分布,以能测到完整的水位变化过程,满足
日平均水位计算、各项特征值统计、资料整编的要求为原则。在控制
住起涨、峰顶、峰腰、落平和其他转折点水位的前提下,宜按照水位
变化均匀分布测次。封顶附近不应少于 3 次,落水部分的退水下降缓
慢时,可 30min 观测一次。
(2)水位平稳时,每日 8 时观测一次水位。稳定封冻期没有冰
寒现象且水位平稳时,可每 2 天~5 天观测一次,但要求月初、月末
2 天应观测。
(3)水位变化缓慢时,每日应在 8 时、20 时各观测一次。在西
部地区、冬季或枯水期 8 时、20 时观测确实有困难的,经主管领导
机关批准同意后,改为其它时间定时观测。
(4)水位变化较大或出现较缓慢的峰谷时,每日应在 2 时、8
时、14 时、20 时各观测一次。
(5)洪水期或水位变化急剧时,应每 1 小时~6 小时观测一次;
水位暴涨爆落时,应根据需要增为每 30min 或若干分钟观测一次,以
能测得各次峰、谷和完整的水位变化过程为原则。
(6)水位观测宜读记至 1cm。当上、下比降断面的水位差小于
0.2m 时,比降水位应读记至 0.5cm;时间应记录至 1min。记录表格
式参见附录 b.3、附录 b.4。
2 自记观测。采用自记水位计观测水位的控制站。
(1)要求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宜在汛前、汛中、
讯后对设备记性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定期检查可根
据具体情况灵活进行。
(2)要求每场暴雨过后都要进行一次校核和检查。
(3)新安装的自记水位计应进行比测或校测。比测或校测合格
后方可使用。
5.2.3 泥沙观测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移质泥沙观测
(1) 每次洪水泥沙观测次数不应少于 10 次,具体观测时间要
根据洪水水位变化情况而确定。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b.3、附录 b.4。
(2)当发生大洪水时,观测次数要加密;洪峰前后、峰顶均应
取样,洪水落平后应再取样 1~2 次。
(3) 采用瓶式采样器采样的,每次采样不得少于 1000ml。采
用自动仪器监测的,应每 5min 或 10min 采一次样。
(4)根据情况可以采用烘干法、置换法、过滤法对悬移质泥沙
水样进行处理,测定水样的泥沙含量。具体要求参照《河流悬移质泥
沙测验规范》(gb/t50159-2015)第 6 章的规定执行。
(5)每年应选取产流量最大、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降水过程的泥
沙样品进行泥沙颗粒级配分析。悬移质泥沙颗粒分析,一般采用洪水
期施测单沙的水样进行,推移质颗粒分析和悬移质同时进行。
2 推移质泥沙观测
推移质泥沙观测宜采用坑测法、采样法。
(1)坑测法。在控制站断面上游埋设测坑或用砖、混凝土做成
槽形,上沿与河床齐平,坑长与测流断面宽一致,坑宽约为最大粒径
的 100~200 倍,容积要能容纳一次观测期的全部推移质。测坑上面
要加盖,留有一定器口,使推移质能进入坑内,又不影响河底水流。
一次洪水过后,用挖掘法取出沙样进行测重。
(2)采样法。在控制站断面采用沙质推移质采样器或卵石推移
质采样器,在一次洪水过程中将采样器放至河底,器口迎向水流方向
采样进行测重。
5.2.4 小流域控制站的气象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测项目应包括降水、气温、湿度、蒸发、风速、风向、太阳
辐射等气象指标。应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自动观测》(gb∕t
35237-201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gb/t 35227-2017)
等有关气象观测规范的规定执行。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b.4、附录
b.5。
2 在控制站所在的小流域(河流)至少布设一处气象观测场。观
测场所处位置要能代表流域小气候特征。场地要四周开阔平坦,以保
证降水成倾斜下降时,四周物体不致影响降水落入雨量器中。四周障
碍物与仪器的距离不得少于障碍物顶部与仪器口高差的 2 倍。
3 观测降水可用雨量器等,在一个流域中要根据流域形状,至少
布设 5 个雨量器。观测要求应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自动观测》
(gb∕t 35237-201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gb/t
35227-2017)等有关气象观测规范的规定执行。
5.2.5 控制站控制断面以上流域背景值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域背景值调查与控制站观测与调查相结合。流域调查应每年
进行一次。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b.6。
2 应建立流域基础数据库。具体指标项目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地理位置: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区、水
土保持区划、经纬度范围等。
(2)气象与水文:主要包括降水量及降水强度、温度、风向、
风速、径流量、输沙量、水质等。
(3)地形地貌:主要包括地貌类型、流域面积、海拔范围、坡
度分级比例等。
(4)植被与土壤: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土壤类型
等。
(5)土地资源与利用:主要包括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结构、水
土流失防治投资强度、主要作物产量等。
(6)水土流失及其防治:主要包括土壤侵蚀类型比例、土壤侵
蚀强度比例、治理面积、主要治理措施等。
(7)主要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指数、洪涝灾害、沙尘暴、滑坡、
泥石流等。
(8)主要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矿、
非金属矿等。
(9)社会经济:主要包括人口、户数、人均纯收入、人口增长
率等。
5.2.6 控制站应根据水尺断面测量结果,率定水位流量关系并建
立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在日常观测中,通过率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计算径流量;通过径流量和采样含沙量,计算次降水过程的产沙量。
5.3 小流域水土流失观测
5.3.1 小流域水土流失观测应是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有
代表性的小流域,小流域内应布设雨量站、坡面径流场、干支沟控制
站,观测全流域的降水量以及径流量、侵蚀量、通过控制站控制断面
的径流量、泥沙量,以分析小流域土壤侵蚀状况、径流泥沙来源,以
及降水、地形、地质、土壤、植被等因素对小流域土壤侵蚀的影响。
5.3.2 选择的观测小流域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流域面积宜为
10~20km
2,最大不宜超过 50km
2。
5.3.3 选择的观测小流域应设置对比观测小流域。选择的对比观
测小流域和观测小流域地理位置相邻或相近,自然条件(如地形、地
质、植被、土壤、流域面积、流域形状等)相似。如果观测小流域附
近无合适的对比小流域,可在观测小流域内选择两条小支沟进行对比
观测。
5.3.4 小流域水土流失观测内容主要包括:小流域土壤侵蚀产沙
过程,不同治理方式对流域土壤侵蚀的影响,土地利用(土地覆被)
变化对流域土壤侵蚀的影响,降水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流域土壤侵
蚀产沙的贡献分析。
5.3.5 小流域降水观测点的布设数量,应以能控制小流域内平面
和垂直方向降水变化为原则。
1 流域面积小于 5km
2的,可按照表 5-1。
表 5-1 流域降水观测点布设数量表
流域面积(km
2) 小于 0.2 0.2~0.5 0.5~2 2~5
降水观测点个数 2~5 3~6 4~7 5~8
2 流域面积在 50km
2以下的,每 1~2km
2布设一个降水观测点;
流域面积超过 50km
2的,每 3~6km
2布设一个降水观测点。
3 若流域内只能布设 1 个降水观测点,则应布设在流域中心或重
心附近;布设 2 个的,则一个布设在流域出口的控制站处,一个布设
在流域上游;布设多个的,则应考虑流域形状、地形等因素进行布设。
4 每个降水观测点应同时设置两套仪器设备,一个为标准雨量
器,一个为自计(自动)雨量计。
5.3.6 小流域土壤侵蚀产沙过程的观测,可按照本规范的5.2 控
制站观测要求进行。测流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山区小流域宜采用浮标法测流。用浮标法测流,基本水尺上、
下游应设置上、下浮标断面,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断面流速的 20 倍。
2 当流域面积较小时,测流可用建筑物法。常用的量水建筑物有
量水堰和量水槽。当洪水流量和枯水流量小、泥沙含量较少时,宜选
用量水堰;当洪水流量和枯水流量大、泥沙含量大时,宜选用量水槽。
5.3.7 小流域中布设的坡面径流场主要观测不同类型土地生产
方式产生的径流量和泥沙量。其布设方式主要有 2 种。
1 自然坡面径流场。既要观测径流场产生的径流量,也要观测径
流场产生的泥沙量。每个小流域在每种类型的坡地上宜布设 2~3 个
自然坡面径流场。具体观测可按照本规范 5.1 径流场观测的要求执
行。
2 单纯观测土壤侵蚀的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选择土壤、坡度、
坡长、宽度、作物、植被等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坡地若干块,于汛
期将直径 0.5~1cm、长 50~100cm 的测钎(钢钎)按照一定的距离
(视坡地面积而定),分上、中、下,左、中、右,纵、横各 3 排(共
9 条)打入地下,测钎(钢钎)帽与地面齐平,并在测钎(钢钎)帽
上涂上红漆,编号登记入册。每次大暴雨之后和汛期结束,观测钉帽
距地面高度,计算土壤侵蚀厚度和总的土壤侵蚀量。不是布设在坡耕
地上的测钎(钢钎),可长期固定不动,但应注意保护。坡耕地上的
测钎(钢钎)要汛后收回。
5.3.8 观测沟道侵蚀的,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支沟 2~3 条,从沟
口至沟头,按照侵蚀轻重,划分成 2~3 段(如果侵蚀情况复杂,可
增加段数),测定固定断面 2~3 个,测引水准高程于固定处,设置
永久水准标志。每次洪水之后和汛期结束,测绘断面变化,比较计算
冲淤土方。
5.3.9 观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效果和模式的,应开展流域
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土壤侵蚀、水土保持措施等调查,
并结合流域控制站、坡面径流场观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分析不同类
型的综合治理模式防治效果,为各类型区的小流域和大面积规划治理
提供科学依据。
5.3.10 小流域水土流失观测项目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绘制有关图表。需要绘制小流域的地形图、流域土地利用现状
图、流域植被分布图和流域土壤侵蚀图(比例尺 1:10000~1:5000),
以及沟底纵比降图、横断面图,以分析流域水土流失变化。
2 降水量观测、水位观测、流量观测、泥沙观测按照本规范 5.1、
5.2 的规定要求执行。
3 重力侵蚀调查。在汛期开始和每次暴雨后对全流域的重力侵蚀
情况进行 1 次普查,查清楚发生重力侵蚀的处数、地点、类型(崩塌、
滑蹋、泻溜等)、原因、面积、总土石方量和洪水冲走的土石方量等。
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c.1。
4 泥石流调查。有泥石流发生的小流域,在每次暴雨后对全流域
泥石流发生情况、运动特征及固体物质搬运量进行 1 次调查。记录表
格式参见附录 c.2。
5.4 风力侵蚀观测
5.4.1 风力侵蚀观测应包括气象、风力侵蚀强度、降尘、土壤含
水率、土壤坚实度、植被覆盖度、地面覆盖(作物残茬、薄膜覆盖、
盐盖等)、土地利用以及风力侵蚀防治措施等。风蚀观测场基本情况
表见附录 d.1,风蚀观测场仪器设备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录 d.2。
5.4.2 风力侵蚀观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象观测:观测要求应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自动观测》
(gb∕t 35237-201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gb/t
35227-2017)等有关气象观测规范的规定执行。记录表按照附录 d.3、
附录 d.4 执行。
2 风力侵蚀强度观测:采用地面定位测钎法,每 15 天量取测钎
离地面的高度变化;也可以采用风蚀圈法来观测。有条件的可以采用
高精度地面摄影测量或高精度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或激光三维测量技
术方法。
3 降尘量观测:采用集尘管(缸)法,具体规定按照《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5)的规定执行。
4 土壤含水率测定:可以采用土壤水分测定仪(tdr、fdr)测定,
也可以采用土壤物理学的方法测定。具体观测要求参照《土壤墒情监
测规范》(sl364-2015)有关规定执行。记录表按照附录 d.5 执行。
5 土壤坚实度测定:可以采用土壤物理学的方法测定。
6 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风力侵蚀防治措施、地面覆盖应采用
地面调查或遥感影像解译方法获取。地面覆盖记录表按照附录 d.6 执
行。
6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内容与方法
6.1 一般规定
6.1.1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工作应按照资料准备、遥感影像选择与
预处理、解译标志建立、信息提取、野外验证、分析评价和成果资料
管理等程序进行。
6.1.2 资料准备时,应搜集已有成果资料,至少包括监测区域的
地形图、土地利用、地貌、土壤、植被、水文、气象、水土流失防治
等资料。
6.1.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根据监测成果精度要求,选择对应的
比例尺进行收集。
6.1.4 开展各比例尺水土保持遥感监测的大地基准应按《国家大
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b 22021—2008)中4.1的要求,采用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应按《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b
22021—2008)中 5.1 的要求,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6.1.5 开展各比例尺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投影宜按《数字地形图产
品基本要求》(gb/t 17278—2009)中 10.1 的要求执行。
6.1.6 时间基准应采用公元纪年。
6.1.7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成果比例尺参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
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规定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系
列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流域(包括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监测成果
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
2 县(县级市、旗)监测成果比例尺不小于 1:50000。
3 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监
测成果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0。
4 全国、流域性监测成果比例尺不小于 1:250000。
6.2 遥感影像选择与预处理
6.2.1 遥感影像选择
1 应根据调查成果精度的要求,选择适宜的遥感影像空间分辨
率。开展 1:250000、1:100000、1:50000、1:10000 比例尺精度的水
土保持遥感监测,宜选择空间分辨率不低于 30m、10m、5m、2.5m 的
遥感影像。
2 应根据任务要求,选择时相满足调查时段,易于区分土地利用、
植被覆盖度、水土保持措施、土壤侵蚀等类型、变化特征的遥感影像。
3 遥感影像采用的谱段范围一般为可见光、近红外、热红外和微
波等。其中,可见光遥感影像中绿波段适用于植被类型,红波段适用
于城市用地、道路、土壤、地貌与植被的区分;近红外遥感影像适用
于植被类型、覆盖度与水体的识别;热红外遥感影像适用于土壤湿度
与地表温度信息的提取;微波遥感影像适用于土壤湿度等信息的提
取。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谱段范围。
4 卫星影像的选择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倾角较小、覆盖工作区域的全色或多光谱影像,影像
时相尽可能一致或接近,要求层次丰富、影像清晰、色调均匀、反差
适中,无明显噪声和条带缺失。
(2)相邻各景影像之间应有不小于影像宽度 4%的重叠,特殊情
况下重叠可小于上述指标。
(3)以景为单位,影像中云雪覆盖量应不超过 5%,且不能覆盖
重点调查区域。分散的云雪覆盖量,其面积总和不应超过作业区面积
的 10%。
5 航空像片的选择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影像清晰,对比度适中,覆盖工作区域且区域内云雪覆盖量
应不超过 5%,且不能覆盖重点调查区域。分散的云雪覆盖量,其面
积总和不应超过作业区面积的 10%。
2)有立体观测要求时,像片的航向重叠应不少于 60%,旁向重
叠应不少于 30%,相邻像片的航高差应小于 30m,航线的弯曲率应小
于 3%。
6.2.2 遥感影像预处理
1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的影像应经过辐射校正、几何纠正和必要的
增强、合成、融合、镶嵌等预处理。对于地形起伏较大山区,遥感影
像还应进行正射纠正。
2 影像的纠正、融合、镶嵌、增强等预处理及质量参照《遥感影
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中第 3 章、第 4 章、第 5
章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搜集到的遥感信息,选择最佳波段组合,应利用数字
图像处理方法进行信息增强。对特定目标的解译,宜选择与其相适用
的信息增强处理方法。
(2)利用地形图选取控制点进行几何校正时,校正后图面误差
应不大于 0.5 mm,最大应不大于 1mm。对于丘陵、山区侧视角较大的
图像,可利用数字高程模型进行地形位移校正。
(3)采用影像对影像校正时,两者配准后的误差不应大于 0.5
个像元。
(4)涉及多源、多时相或多景遥感影像预处理时,应实现无缝
镶嵌。
(5)正射纠正质量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 字 正 射 影 像 图 》 (ch/t
9009.3—2010)第 5 章、第 6 章的要求,检查与验收应符合《数字测
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第 3 章、第 4 章、第
5 章的要求。
3 影像分幅和编号应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3989-2012)第 3 章、第 4 章的要求执行。
6.3 解译标志建立
6.3.1 遥感影像解译前,应根据监测内容、遥感影像分辨率、时
相、色调、几何特征、影像处理方法、外业调查等建立遥感解译标志。
其内容应包括具有指导意义的土地利用、植被类型及其植被覆盖度、
土壤侵蚀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典型影像特征。建立的解译标志
应具有代表性、实用性和稳定性。解译标志可采用下列方法建立:
1 根据解译经验;
2 遥感图像与实地对照;
3 与相同地区既有的典型遥感解译成果对照。
6.3.2 解译标志应通过野外验证,并根据实地情况进行修改和补
充。对典型的解译标志和重要的要素分类界线、同质要素由于空间变
异间接引起的解译标志差异等,应实地拍摄照片、绘制野外素描图,
并做好野外记录。
6.3.3 对各种解译标志应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并整理成册。记录
表格式参见附录 e.1。
6.4 信息提取
6.4.1 主要内容
1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信息提取应包括土壤侵蚀因子、土壤侵蚀类
型和水土保持措施等。采用遥感手段不能或不易获取的部分土壤侵蚀
或水土保持措施信息的获取,可结合地面调查、野外解译标志建立开
展,并参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 15772—2008)
第 4 章的要求执行。
2 土壤侵蚀因子应反映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坡度坡长、降雨
侵蚀力、地表组成物质、水土保持措施等土壤侵蚀因素。
6.4.2 土地利用
1 应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第 5 章的
要求和《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449—2009)附
录 d,结合水土保持行业特点,对部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了归并, 形成适用于水土保持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记录表
格式参见附录 e.2。
2 土地利用获取应以目视解译方法为主,计算机自动识别解译方
法为辅。
目视解译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判读、逻辑推理或综合景
观分析等多种方法,相互配合使用。
计算机自动识别解译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基于地物光谱分
析自动识别、模型自动识别和专家系统自动识别等解译方法。
6.4.3 植被覆盖度
1 遥感影像提取植被覆盖度分为单时相植被覆盖度和多时相植
被覆盖度。
2 单时相植被覆盖度是采用单次遥感影像所对应的植被覆盖度
值,因子的提取可采用目视解译、归一化植被指数等方法。
目视解译方法应根据影像辐射定标情况,可采用直接判读法、对
比法、邻比延伸法、证据汇聚法、影纹分类法等多种方法相互配合使
用。
归一化植被指数方法应根据影像辐射定标情况,利用近红外波段
和可见光红波段计算得到归一化植被指数,通过植被指数计算得到植
被覆盖度。
3 多时相植被覆盖度是采用多期单时相遥感影像获取的植被覆
盖度值,分为半月、月和年植被覆盖度。多时相植被覆盖度可采用下
列方法获取:
(1)半月植被覆盖度由半月内多期单时相植被覆盖度最大值合
成获取,月平均植被覆盖度由本月 2 个半月植被覆盖度计算获取,年
平均植被覆盖度由本年 12 个月平均植被覆盖度计算获取。
(2)根据实测数据获取的植被覆盖度季节变化曲线,计算半月、
月、年植被覆盖度。
6.4.4 坡度坡长
1 坡度和坡长可通过适宜比例尺遥感立体像对,利用数字摄影测
量等技术获取 dem,或直接选取适宜比例尺 dem 计算坡度坡长因子。
2 各项土壤侵蚀因子的栅格数据经重采样后的栅格大小,应与坡
度坡长栅格数据的栅格大小保持一致。
6.4.5 降雨侵蚀力
1 可通过遥感影像并结合地面观测,获取降雨强度指标,计算次
降雨侵蚀力。
2 可由次降雨侵蚀力分别计算日降雨侵蚀力、月降雨侵蚀力和年
降雨侵蚀力。
3 可利用各点的降雨侵蚀力,采用插值法形成降雨侵蚀力分布
图。
6.4.6 其他土壤侵蚀因子
1 土壤水分、地表温度可通过微波、热红外等遥感影像,结合地
面观测数据等资料,获取土壤水分、地表温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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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表组成物质可通过遥感影像,获取地表组成物质,并结合地
面调查和土壤样品化验分析结果等计算土壤可蚀性因子。
6.4.7 水土保持措施
1 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应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
16453.1—6)的要求划分。
2 遥感影像提取水土保持措施因子的方法应按本规范 6.4.2 条
的规定进行。对于遥感方法不能或不易获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应
结合资料收集、地面调查等方法进行补充。
6.4.8 土壤侵蚀类型与强度分级
1 土壤侵蚀类型应通过遥感影像,结合《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 190—2007)第 3 章的规定和地面调查综合确定。
2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应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第 4 章的规定确定。
6.4.9 质量要求
1 各类信息提取的最小成图图斑面积应为 4mm
2,条状图斑短边长
度应不小于 1mm。
2 解译结果应抽取不少于总图斑数的 5%进行核查,核查对象涉
及本规范 6.4.2~6.4.8 所有类型。核查对象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流域(包括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县(县
级市、旗)成果图核查对象数量不小于 10%。
2)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成果图核查对象数量为 5~10%。
3)全国、流域性成果图核查对象数量不小于 5%。
3 应对核查对象不少于 10%的样本进行实地验证,解译结果判对
率应不小于 90%。
4 dem 质量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高程模型》(ch/t 9009.2-2010)
的要求,检查与验收应符合《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第 3~5 章的要求。
6.5 野外验证
6.5.1 验证内容与方法
1 野外验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解译标志检验;
(2)信息提取成果验证;
(3)解译中的疑、难点以及需要补充的解译标志验证;
(4)与现有资料对比有较大差异的解译成果验证。
2 验证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验证样本应包含本规范
6.4.2~6.4.8 的所有类型,并在空间上均匀分布。
3 验证样本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不小于解译结果总图斑数 5%的核查对象,抽取 10%作为
验证样本进行实地验证。
(2)解译中疑难点,应补充解译标志,并抽取不小于 20%的样
本进行验证。
(3)对解译结果与现有资料对比有较大差异的,应进行 100%验
证。
6.5.2 验证成果要求
1 野外验证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补充解译标志,并根据新建立
的解译标志进行校核,修改解译结果。
2 对野外验证结果应及时补充、填写验证记录表。野外验证记录
表格式参见附录 e.3。
3 验证点的实地平面位置误差应小于所使用的遥感影像 1 个像
元大小,图斑属性判对率应大于 90%。
4 经野外验证不能达到质量控制要求的,应重新解译。
6.6 分析评价与成果管理
6.6.1 分析评价
1 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冻融侵蚀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综合评判
法和模型法。
采用综合评判法进行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分析的,应按《土壤侵
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第 4 章的要求执行。
采用模型法进行土壤侵蚀分析应利用该区域成熟分析模型进行
计算,其中水力侵蚀分析可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附录 b 提供的模型进行。
2 应结合水文泥沙观测、坡面径流小区观测、土壤侵蚀调查、水
土流失防治等资料,对水土保持遥感监测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6.6.2 面积汇总
1 监测成果面积量算与汇总应以图幅理论面积作为控制面积,并
进行面积量算。
2 理论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范围不得大于理论面积的 1/400。面
积差应平差到每个图斑,平差后的残差值应赋于图中面积最大的图
斑。
3 全国、区域、流域的面积汇总时,应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单元,
分类分级统计面积。进行县级面积汇总时,应按乡级行政单位为单元
进行统计。小流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壤侵蚀面积汇总表参见记
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e.4。
6.6.3 成果管理
1 在遥感解译、野外验证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资料的整理和综合
分析,并按对应的工作阶段形成文字报告。
2 中间资料和成果资料应分类整理,并及时归档。
3 原始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均应有元数据。
4 最终成果应为数字化产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编码。
5 遥感影像与解译的成果或专题图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
行分层管理,满足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6 专题影像成果整饰应符合《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第 6 章的要求,专题线划成果整饰应符合《水利水电
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 73.6-2015)的要求。